【清信士戒】

 

欲居家修道者;名曰清信士。

當持五戒!

 

一、

 

不好殺禽獸蠕動之類,無所尅傷。

以己況彼;不加刀杖。心念為仁,口不及殺。

 

二、

 

不偷盜。

貪殆人財,欺斗秤尺;如圭銖分,不得侵人。

心存于義;口不教取。

 

三、

 

不好欲婬犯人婦女、不觀華色、不聽好音樂。

心修禮禁;言不失法。

 

四、

 

不妄語;譖入人罪。

時而後言,言必誠信。

心不漏慢,口無毀譽。

 

五、

 

不飲酒;縱情酗𨠕

心不好嗜;口無味嘗。

酒有三十六失,勿以勸人。

 

是名為我清信士之戒也!

 

---佛開解梵志阿颰經

 

川流吟

閒坐持柳灑甘露,孤舟獨搖彼岸度,

鶴潔如蓮不染汚,天光自現雲霧除。

留得清白人之初,常保赤子心無物,

五戒如盾本面護,眼前即是歸鄉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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